关于教职工外出培训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505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经费使用,即日起,凡外出参加培训(含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各类课程培训、教学技能培训以及其他师资培训等)的人员,均须在出发前一周内报送《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职工外出培训备案表》到人事处备案。

报送要求:

1.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111105室);

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tdrs@nytdc.edu.cn









  人事处

2021412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职工外出备案培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