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206

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院2023年度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根据工作属性和特点,分为机关考核组和教学单位考核组。

机关考核组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合署办公);保卫部(处);工会;团委;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教学保障处(工程训练中心);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组成。

教学单位考核组由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商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组成。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为主要依据,主要考察各单位党建与综合管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以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度等内容。

三、考核评价构成

(一)机关考核组

考核评价由院领导评价、中层干部评价、科职干部代表和党支部书记评价三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40%30%30%

(二)教学单位考核组

考核评价由院领导评价、中层干部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权重分别为40%30%30%

教学单位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一般为本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为本单位教职工,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课程的学院教职工,基础教学部班子成员。创新创业学院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为本单位教职工,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程序

(一)提交总结

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对照学院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本单位工作总结,并向院长办公室书面提交。

(二)述职考评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考核组群众满意度评价。18前,学院联系院领导主持教学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按照本通知第三条(二)范围,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

第二阶段,现场述职评价。114上午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采用现场述职的方式汇报本部门(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需准备PPT,时长不超过8分钟。机关考核组由院领导、中层干部、科职干部代表和党支部书记进行评分,教学单位考核组由院领导、中层干部进行评分。

(三)学院评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拟定不超过5个优秀等级(机关考核组不超过3个、教学单位考核组不超过2个),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结果确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评议结果、公示情况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五、结果应用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二级单位奖励5000元,其中超过10人的根据实际人数按500/人发放,划拨到部门单位。

考核为优秀的部门(单位)增加一个个人考核优秀指标,原则上给部门正职正职已经年度考核优秀,可以得分排序顺延给副职。

考核排名末位的机关部门和教学单位,由分管(联系)院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分析不足、督促改进。必要时可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人事处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