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竞聘团委副书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院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岗位职责
1、按照院团委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配合书记做好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做好团委宣传、组织、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责任感强,坚持实事求是,有胜任岗位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政治素养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2、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全心全意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服务。
3、中共党员。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我院工作两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作程序
1、报名
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符合选拔条件的个人填写申请表,2016年9月1日前交人事处(行政楼1106室);部门向学院推荐岗位人选,需征得本人同意。
2、资格审查和材料公示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向全院公示。
3、选拔考核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拔考核,根据申请人竞聘表现及平时工作中展现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打分,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4、考察确认
人事处将初步推荐人选向学院领导汇报后,将初步推荐人选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院党委办公室和人事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确定拟任职人选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选拔纪律和监督
1、参加选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2、有关单位要全面、客观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3、申请人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要求,杜绝弄虚作假。
4、学院党委将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违纪违规,将严肃处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9月1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行政楼1106室)
报名电话:89716032
监督电话:89716010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2016年6月29日
竞聘申请表
一、选拔范围
全院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岗位职责
1、按照院团委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配合书记做好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做好团委宣传、组织、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责任感强,坚持实事求是,有胜任岗位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政治素养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2、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全心全意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服务。
3、中共党员。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我院工作两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作程序
1、报名
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符合选拔条件的个人填写申请表,2016年9月1日前交人事处(行政楼1106室);部门向学院推荐岗位人选,需征得本人同意。
2、资格审查和材料公示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向全院公示。
3、选拔考核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拔考核,根据申请人竞聘表现及平时工作中展现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打分,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4、考察确认
人事处将初步推荐人选向学院领导汇报后,将初步推荐人选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院党委办公室和人事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确定拟任职人选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选拔纪律和监督
1、参加选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2、有关单位要全面、客观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3、申请人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要求,杜绝弄虚作假。
4、学院党委将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违纪违规,将严肃处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9月1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行政楼1106室)
报名电话:89716032
监督电话:89716010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2016年6月29日
竞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