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协调开展学校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2、负责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在人才引进、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3、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投诉受理以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4、负责定期开展教师思想动态和师德师风状况调研,为学院党委提供决策咨询。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编制核定,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2、负责教职工入职手续、院内调动手续、调出与离职手续等手续办理;

3、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4、负责学院行政机构干部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6、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

7、配合教务处做好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工作;

8、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9、负责教职工在职信息、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开具工作;

10、负责全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国家级、省级公派出国(境)访学项目以及自费出国(境)研修管理,以及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

12、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在职学历学位进修以及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13、负责全院在职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管理;

14、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15、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6、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1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