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发〔2016〕5号 |
为全面评估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将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目前在岗的所有教职工。
二、考核程序
1、教职工按归属单位参加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
2、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基础上,结合教职工的平时表现、民主测评结果、考勤情况等,对教职工提出年度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专任教师
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专任教师的考核由二级教学单位牵头组织(专业教研室仍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分组详见附件。
(二)院机关等其他部门教职工
(1)2017年1月4日前由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在本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内部进行述职。
(2)2017年1月5日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全体院领导进行述职。
(3)因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述职的教职工,可由其他同志代为述职。
三、考核工作的要求和比例
(1)2016年7月1日前进入学院工作的教职工,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结合教职工的工作完成情况,通过测评打分方式进行排名(权重比例:部门负责人占50%、人员互测占50%),测评打分按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每个方面各占20分。排名在前15%可推荐为优秀,比例计算基数为分组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含考核不定级人员),优秀推荐名额的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2)退休返聘人员、2016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学院工作的教职工,参加考核不定等级。但若本部门测评排名在后10%的,将记录在案。
(3)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扶贫、赴省内外挂职(借调)、援藏、援疆的教职工,2016年度在外工作达半年以上的,参加外派单位的年度考核。其中,扶贫、赴省外挂职、援藏、援疆的教职工,经外派单位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不占用我院优秀等次的指标。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请教职工认真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通知附件,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右页边距分别为2.5厘米。其它注意事项详见表格第3页的填表说明),个人总结应简明扼要。
请各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于2017年1月5日下班之前将本部门教职工考核情况(得分、排名)汇总至人事处。
附件1:通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人才派遣、返聘)
附件2: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3:年终测评打分表(样表 供参考)
附件4:年终测评算分表(样表 供参考)
附件5:教职工考核测评排名表(样表)
填表说明
1. “岗位类别”分为教师岗、管理岗和工勤岗等3种类型。
2.“岗位等级”中教师岗分为专业技术岗位一级至十三级等13个等级。
3.“岗位名称”根据本人聘任的岗位等级而定。
如:教师岗中的专业技术岗位一级至四级对应的岗位名称可分别命名为“正高一级岗位”……“正高四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对应的岗位名称可分别命名为“副高一级岗位”…… “副高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对应的岗位名称可分别命名为“中级一级岗位”…… “中级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对应的岗位名称可分别命名为“初级一级岗位”和 “初级二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对应的岗位名称可命名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等。
4.专职辅导员要在相应的“岗位名称”中加括号标注“专职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