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9浏览次数:35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度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独立讲授过三门及以上本、专科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4)独立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5)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6)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推荐要求
1.每个推荐人选只能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2.申报人依据自身条件,参考推荐条件,填写推荐表,经职能部门审核后交人事处,学院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并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3.申请材料应于2017年1月5日下班前交人事处(行政楼1106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tdrsc@njupt.edu.cn。
申报材料包括: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五份),《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另外,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人事处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1:“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2:“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3:“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