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8浏览次数:45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含同级转评和确认,下同)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按岗申报按岗评聘
2、符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执行的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附件)的人员方可申报。
3、南京邮电大学编制人员,申请参加的南京邮电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需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文件要求申报;全职全岗在我院工作的南京邮电大学编制人员,申请参加我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后,按照我院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和评审。
二、政策说明
1. 申报岗位和对象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二级单位分团委书记等部门副职及以下相关人员。
(2)从事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改造人员,可申报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生产施工、或实验室建设等工程技术方面工作人员,可申报相应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4)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的专职人员须申报图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5)从事档案专业业务或技术工作的专职人员须申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6)从事财务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专职人员须申报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7)我院从社会招聘的,已通过外单位(非南京邮电大学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交确认材料,经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确认专业技术职务。
2. 时间计算
同级转评申报高校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须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高校工作满一年。
由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同级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须截止2016年12月31日满5年及以上,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累计年限截止2016年12月31日满3年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计算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含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脱产学习时间须从中减除。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获得的时间、获得荣誉奖励的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时间、担任社会服务工作的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已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均是任现职(包含同级转评为现职的首个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
3. 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与职称评审挂钩。
4. 高校教师资格
申报教师(含专职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 论文、论著等科研业绩要求
(1)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应均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和正式出版的(须有ISSN或CN刊号,外文杂志需有ISSN刊号),不包含增刊、内刊、特刊、专辑等。被SCI、SSCI、EI、ISTP(CPCI)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累计最多只能计为1篇核心论文。
(2)论文需提供“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查询清单或证明期刊真实性和论文真实性的有力证明,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提交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检索报告,申报人须在检索报告上亲笔签名承诺检索信息的真实性。中国知网检索不到的论文可提交维普网检索报告或SCI、SSCI、EI、ISTP(CPCI)等检索报告。
(3)论著、教材须为公开出版,合著论著须提供有力的本人撰写字数的证明材料(出版社出具加盖出版社公章的证明,并由著作第一作者在证明上签字)。
(4)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申报人为课题负责人的须交原件,排名第二及之后的可交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印章或请课题负责人签字)。
(5)凡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研究职称人员,所起草的文件、重要报告,每份文件或报告都要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承担的部分及文件或报告使用范围及产生效益的证明(可提交一份证明,把起草的文件清单全列入此份证明,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三、程序与日程安排
2017年我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程序为: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和职能部门审核、学院审核和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个人述职和二级单位民意测验、学院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权未下放学科,按归属行业推荐至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评审)。
日程安排如下:
1. 3月8日至3月20日,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情况简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关目录要求(见附件)装袋,同时提供本人的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已具备外单位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确认表》,并提供表格中提及内容的证明材料。
2.  3月21日至3月24日,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将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至人事处进行申报资格审查。人事处将不符合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信息反馈个人,并中止其申报流程。
人事处将申报人员的材料送给各职能部门集中审核并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不符合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将中止申报流程。
3.  3月25日至4月21日,将符合我院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人员的代表作材料送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3套鉴定材料,每套鉴定材料中均含1份鉴定表和3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的复印件,由学院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2套鉴定材料,每套鉴定材料中均含1份鉴定表和2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的复印件,由学院送2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中出现“尚未达到”,即视为鉴定未通过,并中止申报流程。
4.  4月22日至4月26日,学院组织通过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的申报人员在学院内部公开述职,汇报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并将申报人材料在学院集中展示。
    二级单位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申报人员的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民意测评的结果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5.  5月2日至5月7日,学院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并公示。
6. 5月8日至5月16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四、材料
3月20日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和申请确认人员应将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1106房间,电话:0514-89716032),并同时集中报送以下材料(请按照附件要求的顺序装订成):
1.  申报人员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①申报人的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②情况简表。纸质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发tdrsc@njupt.edu.cn(电子版命名为“XXX-YYY. doc”,“XXX”为申报学科,“YYY”为申报人姓名)。
③反映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按附件中材料目录提供)。
④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申报人员提交的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中,个人专著、编著须用原件,论文用复印件(复印期刊杂志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同行专家鉴定表第6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面打印并装订为同行专家鉴定表的最后一页。
2、申请确认人员需提交的确认材料
①《专业技术职务确认表》。
②情况简表。纸质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发tdrsc@njupt.edu.cn(电子版命名为“XXX-YYY. doc”,“XXX”为申报学科,“YYY”为申报人姓名)。
③反映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按附件中材料目录提供)。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及组织工作,确保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1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表
1.2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封面
2.1 教师系列职务申报表(教师、思政、教育管理、实验)
2.2 教师外其它系列职务申报表
2.3 
专业技术职务确认表
3    教师(研究、实验、思政、教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4    民意测验表.doc(二级单位民意测验用) 
5    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袋目录.doc(第一分册.4、第二分册.9和11、第三分册.3材料不需个人提供)
6    江苏省高校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资历破格、学历破格申报者申报时需填写)
7    教育部学科目录(2011).doc(申报学科按此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8    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