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符合对应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含同级转评和确认,下同)条件的教师启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1、按岗申报、按岗评聘。
2、符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执行的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附件)的人员方可申报。
3、我院从社会招聘的,已通过外单位(非南京邮电大学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评审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交确认材料,经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确认专业技术职务。
二、政策说明
1. 时间计算
(1)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对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应在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具有双学士学位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对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具有学士学位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对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应在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
(2)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并满足我院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同级转评申报高校相应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在高校工作满一年。
(5)申报(认定)人员获得荣誉奖励的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时间、担任社会服务工作的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验收)或已经结题的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2. 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与职称评审挂钩。
3. 高校教师资格
申报教师(含专职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 论文、论著和教材要求
(1)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应均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和正式出版的(须有ISSN或CN刊号,外文杂志需有ISSN刊号),不包含增刊、内刊、特刊、专辑等。被SCI、SSCI、EI、ISTP(CPCI)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累计最多只能计为1篇核心论文。
(2)论文需提供“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查询清单或证明期刊真实性和论文真实性的有力证明,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提交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检索报告,申报人须在检索报告上亲笔签名承诺检索信息的真实性。中国知网检索不到的论文可提交维普网检索报告或SCI、SSCI、EI、ISTP(CPCI)等检索报告。
(3)论著、教材须为公开出版,合著论著须提供有力的本人撰写字数的证明材料(出版社出具加盖出版社公章的证明,并由著作第一作者在证明上签字)。
(4)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申报人为课题负责人的须交原件,排名第二及之后的可交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印章或请课题负责人签字)。
(5)凡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研究职称人员,所起草的文件、重要报告,每份文件或报告都要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承担的部分及文件或报告使用范围及产生效益的证明(可提交一份证明,把起草的文件清单全列入此份证明,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三、程序与日程安排
2017年我院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程序为: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和职能部门审核、个人述职和二级单位民意测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图书、档案、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经学院评审后,按归属行业推荐至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和评审)。
日程安排如下:
1. 3月8日至3月20日,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个人认真总结履行职责情况并按照申报系列填写相应《申报表》。
已具备外单位评审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确认表》,并提供表格中提及内容的证明材料。
2.3月21日至4月2日,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将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至人事处进行申报资格审查。人事处将不符合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信息反馈个人,并中止其申报流程。
人事处将申报人员的材料送给各职能部门集中审核并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不符合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将中止申报流程。
3. 4月3日至4月13日,个人述职和二级单位民意测验
个人在本二级单位对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述职。
二级单位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申报人员的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不足9人的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民意测评的结果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4.5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3月20日前,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和申请确认人员应将材料按顺序整理编列目录后单独装订成册,并与评审表(确认表)一起装入材料袋中,交人事处(行政楼1106房间,电话:0514-89716032)。
1、申报人员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①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
②支撑材料一份,包括: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文检索证明材料、承担项目的立项和结项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2、申请确认人员需提交的确认材料
①《专业技术职务确认表》。
②反映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及组织工作,确保2017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事处
2017年3月8日
附件:
1.1 教师系列职务申报表(教师、思政、教育管理、实验)
1.2 教师外其它系列职务申报表
1.3 专业技术职务确认表
1.4 初级职务申报表
2 民意测验表.doc(二级单位民意测验用)
3 教育部学科目录(2011).doc(申报学科按此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