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相关疫情防控和办学工作正稳步推进。日前,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通过,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学院行政人员自4月17日起返校上班,教师继续组织线上教学(返校进行线下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为切实做好返校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学院指示精神,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自疫情发生以来,各部门(单位)迅速响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平稳向好。目前临近返校,各部门(单位)应一如既往地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和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压紧压实,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请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全面自查“日报”信息,要通过一一确认等有效方式确保本部门(单位)教职工所处位置、健康状况等统计信息准确无误。凡违反有关防疫规定,或瞒报、谎报、漏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按照国家、江苏省和扬州市文件要求,所有外出的教职工返回居住地后须连续居家隔离观察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严禁已在扬州和南京的教职工擅自离开所在城市,如确有特殊原因不得不离开的,务必严格履行申请报批程序。
请假必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详细说明离开原因、往返时间、交通方式和行程安排等内容,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后交人事处,经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开。
请假期满,教职工本人须提交销假申请,详细报告请假期间的行程史等内容,并提供更新后的“苏康码”信息,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人事处报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对于未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的教职工,将按照旷工进行处理,且一律不予进入校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