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12-22浏览次数:186

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学院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二、选拔和推荐要求

1、我院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

2、限报要求

1)每个推荐人选只能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目前还在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可以申报更高层次。

2)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青蓝工程团队培养对象。
三、申报材料

1、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23,申请人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均一式两份),《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同时提交电子版)。

2、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申报优秀教学团队的,需提供团队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经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申请材料请于20201231日下班前交人事处(行政楼1105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tdrs@nytdc.edu.cn

联系人:赵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89716033

人事处

20201222

附件: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doc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doc

        3.优秀教学团队.doc

        4.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