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对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含同级转评,下同)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岗申报、按岗评聘。
二、政策说明
1. 申报对象
符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执行的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人员方可申报。
全职全岗在学院工作的南京邮电大学编制人员,申请参加南京邮电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需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文件要求申报;申请参加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经本人申请,按照学院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和评审。
2. 时间计算
同级转评申报高校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须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高校工作满一年。
由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申报高一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任现职(含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任职年限合并计算须截止2020年12月31日满5年及以上(资历破格除外),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累计年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满3年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计算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含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脱产学习时间须从中减除。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获得的时间、获得荣誉奖励的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时间、担任社会服务工作的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已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均是任现职(包含同级转评为现职的首个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
3. 高校教师资格
申报教师(含专职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 论文、论著等科研业绩要求
(1)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应均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和正式出版的(须有ISSN或CN刊号,外文杂志需有ISSN刊号),不包含增刊、内刊、特刊、专辑等。被SCI、SSCI、EI、ISTP(CPCI)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累计最多只能计为1篇核心论文。
(2)论文需提供“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查询清单或证明期刊真实性和论文真实性的有力证明,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提交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检索报告,申报人须在检索报告上亲笔签名承诺检索信息的真实性。中国知网检索不到的论文可提交维普网检索报告或SCI、SSCI、EI、ISTP(CPCI)等检索报告。
(3)论著、教材须为公开出版,合著论著须提供有力的本人撰写字数的证明材料(出版社出具加盖出版社公章的证明,并由著作第一作者在证明上签字)。
(4)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申报人为课题负责人的须交原件,排名第二及之后的可交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印章或请课题负责人签字)。
(5)凡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起草的文件、重要报告,每份文件或报告都要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承担的部分及文件或报告使用范围及产生效益的证明(可提交一份证明,把起草的文件清单全列入此份证明,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5.师德师风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效教师十项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师德表现合格,无相关负面行为。
三、程序与日程安排
2021年我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程序为: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和职能部门审核、学院审核和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个人述职和二级单位民意测验、学院学科组评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权未下放学科,按归属行业推荐至省主管部门评审)、备案。
日程安排如下:
1. 3月17日至3月24日,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线上:本次所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均采用线上送审方式,按照附件1操作说明完成在《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注册登录及代表作上传。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上传3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2篇代表作(第一作者),必须以PDF格式的文件上传。
注意:《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的开放时间是3月17日至3月24日,请所有线上送审人员务必在此期间完成注册登录及代表作上传。
线下: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情况简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关目录要求(见附件)装袋,同时提供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表。
2. 3月24日至3月28日,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将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至人事处进行申报资格审查。人事处将不符合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信息反馈个人,并中止其申报流程。
人事处将申报人员的材料送给各职能部门集中审核并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不符合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将中止申报流程。
3. 代表作材料送同行专家鉴定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中出现“尚未达到”,即视为鉴定未通过,并中止申报流程。
4. 5月6日至5月14日,个人述职和二级单位推荐
通过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的申报人员在学院内部公开述职,汇报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同时将申报人材料在学院集中展示。
二级单位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申报人员的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民意测评的结果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5.人事处将通过二级单位推荐人员的《情况简表》在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6.学院学科组评议,评议结果在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7月底前,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8.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四、材料提交
3月24日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应将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1104房间,电话:0514-89716033),并同时集中报送以下材料(请按照附件要求的顺序装材料袋):
申报人员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①申报人的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②情况简表。纸质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发tdrs@nytdc.edu.cn(电子版命名为“XXX-YYY. doc”,“XXX”为申报学科,“YYY”为申报人姓名)。
③反映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按附件中材料目录提供)。
④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表打印版一份。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及组织工作,确保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事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说明书-申报人-新版.docx
4、教师系列职务申报表(教师、思政、教育管理、实验).doc
7、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袋目录(第一分册.4、第二分册.9和11、第三分册.3材料不需个人提供).doc
8、江苏省高校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资历破格、学历破格申报者申报时须填写).doc
9、教育部学科目录(2011)申报学科安此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doc
12、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