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我处于2021年3月16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现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将我院职称评审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代表作同行专家送审
本次所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均采用线上送审方式,按照3月16日《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操作说明,完成在《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注册登录及代表作上传。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上传3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2篇代表作(第一作者),必须以PDF格式的文件上传。
注意:《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的开放时间是4月3日至4月9日,请所有线上送审人员务必在此期间完成注册登录及代表作上传。
二、院内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调整为即日起至4月9日,具体操作要求不变。
请申报人将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至人事处进行申报资格审查。人事处将不符合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信息反馈个人,并中止其申报流程。
人事处将申报人员的材料送给各职能部门集中审核并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不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将中止申报流程。
三、科研业绩截止时间调整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办[2021]39号)》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四、教师师德师风考察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职称的高中初级所有老师的师德师风进行鉴定,填写《师德师风表现考察表》。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及组织工作,确保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89716034
办公室:行政楼1104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