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483

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江苏省开展一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学院根据要求细化安排如下:

(一)42343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514日前,申请人员完成体格检查

定点医院中大医院(地点:南京市丁家桥87号,电话:025-83272105、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医院(地点: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电话:0514-82981199)。体检时请务必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工作。

体检表(附件1)请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医院相应印章,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申报

(三)514日—520申请人集中报送书面材料至人事处审核行政楼110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认定范围

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院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三、申请材料报送

材料袋所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附件2);注意:相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正规纸质冲印,尺寸为25mmX35mm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未通过系统比对的学历信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通过系统比对的无需提供。

4.未通过系统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通过系统比对的无需提供。

5.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复印件。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认证书。)

7.申请人体检表。

8.与学院签订的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并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9.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按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以免错过本次教师资格认证申报。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14-897160340514-89716033

                                                   

人事处

2021419

                         

附件1 体检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附件2 照片粘贴页

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师德师风考察表

附件4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附件5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函[2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