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7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1〕7号)精神,现就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二、推荐指标
我院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名。
三、选拔程序
此次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的形式。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学院汇总并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省教育厅评审。
四、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 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8月30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若网络系统暂未开放,请先填写附件1的申请书以便校内评审),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2)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从系统中导出Excel格式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8月3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1104室,电子版发送至tdrs@nytdc.edu.cn。
联系人:叶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89716034
人事处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申请书等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