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646

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和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扬州市以及学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开扬州(南京)鼓励教职工尽量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确因特殊原因不得不离开扬州(南京的,必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备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对离开扬州(南京)旅游、参加聚集性活动等一概不予准假。

二、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继续做好教职工的信息采集,提醒教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排查,如实填报个人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每日坚持进行各类信息报告,按时进行每日健康打卡。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告。

三、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防范意识,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如果前往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和影剧院等重点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监测、科学佩戴口罩、消毒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减少流动聚集和路途风险,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不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自觉养成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习惯。

四、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教育系统疫情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压实防控责任,查找封堵疫情防控短板漏洞,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