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12-15浏览次数:543

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院2022年度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根据工作属性和特点,分为机关考核组和教学单位考核组。

机关考核组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合署办公);保卫部(处);工会;团委;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教学保障处(工程训练中心);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组成。

教学单位考核组由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商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组成。

二、考核内容

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考核以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为主要依据,主要考察各单位党建与综合管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以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度等内容。

三、考核评价构成

(一)机关考核组

考核评价由院领导评价、中层干部评价、科职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评价三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40%30%30%

(二)教学单位考核组

考核评价由院领导评价、中层干部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权重分别为40%30%30%

教学单位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一般为本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为本单位教职工,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课程的学院教职工基础教学部班子成员创新创业学院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为本单位教职工,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程序

(一)提交总结

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对照学院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本单位工作总结,并向院长办公室书面提交。

(二)述职考评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考核组群众满意度评价。1229日前,学院联系院领导主持教学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按照本通知第三条(二)范围,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

第二阶段,现场述职评价。1229日,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采用现场述职的方式汇报本部门(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需准备PPT,时长不超过8分钟。机关考核组由院领导、中层干部、科职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进行评分,教学单位考核组由院领导、中层干部进行评分。

(三)学院评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拟定不超过5个优秀等级机关考核组不超过3个、教学单位考核组不超过2,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结果确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评议结果、公示情况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结果应用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二级单位奖励5000元,其中超过10人的根据实际人数按500/人发放,划拨到部门和单位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所在考核组的优秀指标。

考核排名末位的机关部门和教学单位,由分管(联系)院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分析不足、督促改进。必要时可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人事处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