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院2023年度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根据工作属性和特点,分为机关考核组和教学单位考核组。
机关考核组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合署办公);保卫部(处);工会;团委;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教学保障处(工程训练中心);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组成。
教学单位考核组由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商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组成。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为主要依据,主要考察各单位党建与综合管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以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度等内容。
三、考核评价构成
(一)机关考核组
考核评价由院领导评价、中层干部评价、科职干部代表和党支部书记评价三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40%、30%、30%。
(二)教学单位考核组
考核评价由院领导评价、中层干部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权重分别为40%、30%、30%。
教学单位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一般为本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为本单位教职工,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课程的学院教职工,基础教学部班子成员。创新创业学院群众满意度的评价人为本单位教职工,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程序
(一)提交总结
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对照学院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本单位工作总结,并向院长办公室书面提交。
(二)述职考评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考核组群众满意度评价。1月8日前,学院联系院领导主持教学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按照本通知第三条(二)范围,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
第二阶段,现场述职评价。1月14日上午,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采用现场述职的方式汇报本部门(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需准备PPT,时长不超过8分钟。机关考核组由院领导、中层干部、科职干部代表和党支部书记进行评分,教学单位考核组由院领导、中层干部进行评分。
(三)学院评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拟定不超过5个优秀等级(机关考核组不超过3个、教学单位考核组不超过2个),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结果确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评议结果、公示情况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五、结果应用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二级单位奖励5000元,其中超过10人的根据实际人数按500元/人发放,划拨到部门或单位。
考核为优秀的部门(单位)增加一个个人考核优秀指标,原则上给部门正职;如正职已经为年度考核优秀,可以按得分排序顺延给副职。
考核排名末位的机关部门和教学单位,由分管(联系)院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分析不足、督促改进。必要时可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人事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