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目前在职在岗教职工,分为专任教师、中层干部、科职以下及管理服务人员、辅导员四类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核标准以个人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一)专任教师
考核范围包括学院各教学单位专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职工,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重点考核其师德师风、教学基本工作量完成情况、科研业绩情况和对学院专业课程建设、公共事务贡献等。
考核评分由个人评价(个人自评)、师德师风(党支部评价)、同行评价(核组内教职工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年度学生评教成绩确定)、公共事务贡献(单位负责人评价)五项组成,权重分别为10%、15%、25%、25%、25%。
(二)中层干部
考核范围包括学院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学院建设发展和年度重点工作做出的贡献。被考核的中层干部分为管理岗(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正副职、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正职和副职、教学岗(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主任、副主任)正职和副职四类进行考核。
中层干部的考核,在参照学院年初下达给部门(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基础上,主要考察其工作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考核评分由个人评价(个人自评)、师德师风(党支部评价)、领导评价(正职和所在单位无正职的副职接受分管(联系)院领导评价,副职接受正职评价,其中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同时接受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评价)、学院评价(学院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学院中层互评)、群众评价(所属单位所在考核组教职工评价)六项组成,权重分别为10%、15%、10%、25%、15%、25%。
(三)科职及以下管理服务人员
考核范围包括学院科职及以下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
考核评分由个人评价(个人自评)、师德师风(党支部评价)、单位评价(本单位负责人评价)、同行评价(考核组内教职工互评)四项组成,权重分别为10%、15%、45%、30%。
(四)辅导员
考核范围包括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教职工,考核内容和方式参见《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院发[2021]33号)。
三、考核等次
(一)考核等次分为四类: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教工不得超过本考核组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计算基数为分组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含考核不定级人员)。工作量不饱满,业绩欠佳者,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本年度内出现教学事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2023年7月1日前进入学院工作的教职工,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2023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学院工作的教职工,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违法受到刑事处分的;
2.受到党纪重处分的,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学术道德、教师职业道德等受到处理的;
4.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学院造成名誉和经济方面等重大损失的;
5.出现Ⅱ级(含)以上教学事故的;
6.旷工3天(含)以上的;
7.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8.其他同类情形。
四、考核程序
人事处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分类考核工作,并牵头组织教师、中层干部、科职及以下管理服务人员三类人员的考核,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辅导员队伍的考核并将结果报人事处。
(一)个人总结
教职工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在本考核组内进行述职,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于12月28日前以考核组为单位将登记表交至人事处(行政楼1104室)。教职工按时提交考核材料,个人总结不少于500字。
(二)民主测评
1.中层干部
1月14日上午,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其他副职书面述职,现场接受评价。
2.其他人员
以职能部门、二级单位日常考核为基础,结合教职工个人述职,各考核组1月8日前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完成测评工作。
(三)结果确定和运用
各考核组上报的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后,公示三天,考核结果、公示情况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晋级、奖惩、职称申报等的重要依据。
1.优秀者:全额发放年终绩效考核津贴并奖励2000元。
2.合格者:全额发放年终绩效考核津贴。
3.基本合格者:发放70%的年终绩效考核津贴;所属单位须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形成文字材料报人事处,其本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内的进修、访学、学历提升等师资培养项目,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4.不合格者:不发年终绩效考核津贴,并扣发其30%的年岗位津贴(或奖励性绩效);所属单位需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形成文字材料报人事处,其本人不得申请下两年度内的进修、访学、学历提升等师资培养项目,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工作纪律
年度考核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正确认识人员分类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凡考核中不负责任,发生走过场等问题的,学院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说明
(一)各考核组在12月28日下班前将进行组内民主测评的具体时间向人事处报备,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考核现场收发评分表。
(二)所有评分项均以百分制,评分区间取值60—95分。评分低于60分的,须作明确说明,否则为无效分;评分高于95分的,一律无效。
附件1.2023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南邮编制人员).docx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通达人事代理).doc
人事处
2023年12月20日